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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铝王铝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招租比选公告

贵州铝王铝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招租比选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铝王公司铝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对公司所属固定资产进行公开招租比选,诚邀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单位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固定资产招租

二、招标人:贵州铝王公司铝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尖山街道白腻村

(二)资产明细(最终以租赁协议中的固定资产明细表确定)

固定资产明细表(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标的展示时间为2023107日至20231015日,请竞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充分阅读合同模版,开标时视为已踏勘并已充分阅读且认同合同模板相关条款,踏勘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所属的土地及房屋产权不属贵州铝王公司所有,本次比选仅针对贵州铝王公司铝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固定资产部分,中标人将和贵州铝王公司铝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固定资产租赁协议,土地及厂房租赁相关事宜由中标人自行与业主方另行约定

3.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至发标人指定现场参与开标;若投标人无法到场,可采用现场视频连线方式参与。

、基本商务条件和投资改造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标的物以现状交付。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动、破坏现有设备设施,承租后若需对设备进行改造或添置,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若承租人不使用建筑内的基础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桌、办公椅、沙发、文件柜等),应由招标人决定处理方式,承租人不得私自处理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由承租人负责。

合同年限3

(三)招租比选保证金:10万元。

租金及递增:

1.首年租金不低于100万元,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否则作废标处理

2.租金递增率不低于每年3%否则作废标处理

租金支付方式

1.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的结算方式,按半年度缴纳

2.除首期租金外,承租人应于当前计费周6个月)届满前三十天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下阶段租金。

 

(六)租赁期间的现场安全管理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招租比选保证金的约定

(一)招租比选保证金:10万元。

(二)招租比选保证金到账时间:202310181700前。

(三)招租比选保证金的退还:发出中标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向除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无息退还招租比选保证金;在与第一中标人签订固定资产租赁协议后,无息退还第二中标候选人招租比选保证金;签订固定资产租赁协议后,中标候选人招租比选保证金转为租金,并同时补足余额

(四)招租比选保证金转入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重庆铝王铝业有限公司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铝城支行

银行账号:50001033700050201161

、受邀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的法人,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内容。

(二)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投标行为及项目运营相适应的经济实力。

七、受邀投标人提交材料要求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二)投标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三)比选保证书。

(四)招租比选保证金缴纳凭据。

(五)《资料递交细则》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八、投标期限

2023108—2023101817:00

九、投标要求

(一)投标文件。

1.纸质版标书:比选人按项目招租比选公告要求填写并递交《比选保证书》,同时按《资料递交细则》要求递交相关资料,须依照目录顺序进行排版

2.纸质版标书装进投标文件袋,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投标处理:

1.竞标人不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竞标人的招租比选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

3.竞标人的竞标文件内容与招租项目要求有严重背离的;

4.出现影响此次招租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未按照此次招租比选文件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竞标的;

6.不接受本公告第五条的

十、评标方法

(一)本次比选采取价高者得规则出价最高者中标,经招标人向上级主管单位报批后,由贵州铝王公司铝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出价最高者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商务条件确认,并发送中标通知书。

(二)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中标结果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固定资产租赁协议,不予退还招租比选保证金贵州铝王公司铝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再向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商务条件确认,并发送中标通知书。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固定资产租赁协议,不予退还招租比选保证金,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比选。

十一、流标处理方式

竞价过程中出现流标或投标人不足3人的,以符合本公告所要求条件的最高价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十二、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在重庆供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5日。

十三、签订固定资产租赁协议

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签订固定资产租赁协议

十四、其他

各竞标人有如下行为之一时,将取消其参加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比选保证金,同时招标人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干扰报价工作,操纵、垄断、恶意串通报价,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四)逾期未缴纳所须缴纳全部款项的。

(五)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以其他形式变相放弃中标

(六)不按规定时间和中标结果与贵州铝王公司铝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固定资产租赁协议的。

十五、联系方式:

(一)投标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白彭路5

开标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渝大道汇金路4号长江上游法律服务中心18

(二) :曾女士         倪先生

(三)    话:15223212932    13883469726

 

附件:1.比选保证书

          2.资料递交细则及目录

          3.固定资产租赁协议模板

 

           贵州铝王公司铝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9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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