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明海商业广场招租比选公告
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明海商业广场招租比选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宁波明海商业广场进行公开招租比选,兹诚邀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单位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波明海商业广场项目招租
二、招标人: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执行人:重庆农联家电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定位:
1.商业经济类。如生活超市、娱乐休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办公培训等;
2.产业孵化园类:如科技产业园、电子商务产业园、物流配送产业园等;
3.城市展厅:汽车展厅、艺术展厅、剧场展厅等;
4.批发市场类:五金建材市场、海鲜市场、家具市场等。
(二)项目地点: 宁波镇海区庄市街道明海南路1009号。
(三)项目面积:计租面积16308.53㎡(一层2234.03㎡,二层7045.08㎡,三层7029.42㎡)、配套使用面积741.53㎡,总面积为17050.06㎡。
(四)基本情况:框架结构,属明海商业广场部分自有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独立高压供电。自有电梯10台(自动扶梯8台、曳引驱动电梯2台)、1套中央空调系统,水电配套齐全。
(五)注意事项:
1.标的展示时间为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8日,请竞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充分阅读合同模版,开标时视为已踏勘并已充分阅读且认同合同模板相关条款,踏勘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2.房屋产权为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招标人为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招租比选有关工作由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农联家电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中标人将和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3.原则上,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至发标人指定现场参与开标;若投标人无法到场,可采用现场视频连线方式参与。
五、基本商务条件和投资改造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意愿整体租赁,或有愿意按楼层整租(一层面积不单独整租);资产整体租赁优先。
(二)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法合规改造消防,符合国家现行消防法规验收条件。
(三)标的物以现状交付。项目运营方负责合法依规进行合理性改造,不得擅自改动、破坏建筑现有承重结构,若承租人不使用建筑内的基础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中央空调等)应由招标人决定处理方式,承租人不得私自处理。
(四)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业态、市场定位、主要运营团队构成等基本运营框架。
(五)合同年限:原则上不高于8年;若经营业态及意向客户商务条件较优越,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10年。
(六)免租期:合同期限8年,免租期为4-6个月;合同期限9-10年,免租期不超过10个月。
(七)保证金:招租比选保证金5万元,履约保证金标准不低于2个月租金,装修保证金标准不低于2个月租金。
(八)租金及递增:
1.整体租赁,租金单价不低于22元/㎡/月。否则作废标处理。
2.分层租赁,一层租金单价不低于33元/㎡/月;二层、三层租金单价不低于23元/㎡/月。否则作废标处理。
3.递增率,不低于每年3%。否则作废标处理。
(九)租金支付方式:
1.原则上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的结算方式,按季度缴纳、按半年度缴纳或按年度一次缴清均可;
2.承租人应于免租期满前三十天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免租期不足三十天则应于免租期届满前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
3.除首期租金外,承租人应于当前计费周期届满前三十天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下阶段租金。
(十)遵守业主单位对租赁物现场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十一)接受经营期间若遇标的物拆迁、改造,按装修折旧补偿,无其他补偿。
六、招租比选保证金的约定
(一)招租比选保证金(竞标保证金):5万元。
(二)招租比选保证金到账时间:2023年8月13日12:00前。
(三)招租比选保证金的退还: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向除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无息退还招租比选保证金;在与第一中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第二中标候选人招租比选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后,中标候选人招租比选保证金转为部分装修保证金,并同时补足余额。
(四)招租比选保证金转入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重庆银行解放碑支行
银行账号:010101040007563
七、受邀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的法人,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内容。
(二)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投标行为及项目运营相适应的经济实力。
(三)入驻项目应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四)运营团队具备1年以上相关从业经验。
七、受邀投标人提交材料要求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二)投标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三)2020-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四)经营团队相关业绩介绍(加盖公章)。
(五)项目实施、经营管理思路及方案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纸质版加盖公章及U盘电子版)。
(六)比选保证书。
(七)招租比选保证金缴纳凭据。
(八)《资料递交细则》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八、投标期限
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13日17:00
九、投标要求
(一)报价增幅。单价(**元/㎡/月)增幅须为0.5元或0.5元的整数倍数。
(二)投标文件。
1.纸质版标书:比选人按项目招租比选公告要求填写并递交《比选保证书》,同时按《资料递交细则》要求递交相关资料,须依照目录顺序进行排版;
2.U盘电子版:贴好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3.纸质版标书及U盘装进投标文件袋,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三)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投标处理:
1.竞标人不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竞标人的竞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
3.竞标人的竞标文件内容与招租项目要求有严重背离的;
4.出现影响此次招租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未按照此次招租比选文件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竞标的;
6.不接受本公告第五条的。
十、流标处理方式
竞价过程中出现流标或投标人不足3人的,可直接采取商务谈判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十一、评标方法
(一)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将各竞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经招标人向上级主管单位报批后,由重庆农联家电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与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商务条件确认,并发送中标通知书。
(二)若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租赁合同,不予退还竞标保证金),重庆农联家电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再向得分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商务条件确认,并发送中标通知书。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租赁合同,不予退还竞标保证金,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比选。
十二、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在重庆供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3日。
十三、签订租赁合同
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十四、其他
各竞标人有如下行为之一时,将取消其参加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干扰报价工作,操纵、垄断、恶意串通报价,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四)逾期未缴纳所须缴纳全部款项的。
(五)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以其他形式变相放弃中标。
(六)不按规定时间和中标结果与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
十五、联系方式:
(一)投标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东路112号(聚兴诚银行旧址2楼市场发展部办公室)
(二)开标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东路112号(聚兴诚银行旧址2楼会议室)
(二)联 系 人:向老师
(三)电 话:023-63311057
附件:1.比选保证书
2.资料递交细则及目录
3.评分标准
4.租赁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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